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财经学府。目前正在以同等学力申硕方式招生,涵盖了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多个学科门类,正吸引着一大批在职人员。
那么,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具体开设哪些专业方向?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师资配置有何特色?接下来,本文将从招生条件、提交材料、学位申请等维度为您详细解读。
一、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专业
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 |||
招生专业 | 学费 | 学制 | 上课方式 |
民商法学 | 1.8万元 | 1年 | 网络班 |
会计学 | 2.5万元 | 1年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5万元 | 2年 | |
企业管理 | 1.5-2.5万元 | 1年 |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1.5万元 | 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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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优势
(一)以法学为例:
1.优势一: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2003年),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学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98年)
2.优势二:任课教师团队实力雄厚,都是由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博士主讲,都在权威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同时获国家级和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荣誉。
3.优势三:学员共享法学界高端交流资源,为职业发展奠定基础;法学院的学员可分享法学界高端交流会议资源,第一时间了解法学界最新资讯,为自己的法学职业找准方向。
(二)以经济学为例:
1.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是江西省唯一金融学专业博士点,同时也是学校唯一可授予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学院;
2.任课教师团队实力雄厚,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权威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同时获国家级和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荣誉。授课教师团队出版了《国际金融学》、《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等专业教材,在教学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3.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设立的江西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院,与江西省金融办、南昌市红谷滩管委会共同发起设立的江西金融发展研究院,与九江银行合作设立的九银票据研究院等知名科研机构以及江西财经大学科技金融研究中心、证券期货研究中心等校级科研机构与金融学院合署办公,学院还下设应用金融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强大的金融研究实力为学员提供了丰富的教学案例及实训、研讨基地,切实加强学员专业知识;
4.学员共享金融界高端交流资源,为职业发展奠定基础;金融学院的学员可分享金融界高端交流会议资源,第一时间了解金融界最新资讯,为自己的金融职业找准方向。
三、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两年以上(含两年),或虽无本科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学士学位未满两年可以先入学课程学习,待满两年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后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但无学士学位或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课程学习,获得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但不能参加硕士学位申请。
5.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本科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正面1寸近照2张、2寸2张。
四、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报考流程
1.填写报名表。
2..交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身份证电子版及复印件各一份。
3.交免冠蓝底近照10张(其中6张一寸、4张二寸)及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的电子版。
4.经审核合格后,学员在规定时间内来报名中心缴纳第一阶段费用并注册。
五、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上课方式
1.网络授课
利用院校提供的视频教学资料进行自学,无固定授课时间以及地点,考生可结合个人情况灵活安排。不方便面授学习的人员可以选择网络班。
2.周末授课
周末上课时间主要集中在周六日,一般院校会隔周组织一次授课,授课地点比较固定。周末时间充足同时方便前往授课地点学习的人员,可通过该方式上课。
六、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制学位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三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全国统一考试阶段(简称第二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三阶段)。
1.第一阶段:课程学习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按学校教学进度安排,修完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待江西财经大学硏究生课程结业证书(为同等学力教育)。课程学习期一般为1-2年,网络授课或每月集中双休日授课。
2.第二阶段:全国统一考试
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并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者,申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每年一次)
3.第三阶段:论文写作答辩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及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成绩合格者,并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者方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论文通过评审、答辩,经我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一般为1年,四年内未全部通过课程和全国统一考试者,所修课程学分无效。
注: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并通过全国外语水平统考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后一年内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每年3月初报名,5月下旬考试。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位论文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能申请学位。若因证书等不真实造成后果,一切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参加国家考试费用,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各项费用自理。
4.所有教学、考试规定都以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